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招聘编外医学工程岗工作人员1名,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医学工程岗工作人员(编外)1名
(二)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无经济、刑事等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6.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从事相应工作的。
(三)岗位条件
1.学历要求: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专业要求:生物医学工程等相关专业
3.年龄要求:原则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30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4.其他要求:(1)具有三甲医院或者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工作经验者优先;(2)在校期间成绩优异或在竞赛中获奖者、有一定特长者优先;(3)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有CSCD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论文者优先。
二、报名考核
1.请应聘人员务必于2021年11月12日17:00前登录此链接/index.html完成在线报名。
注:未在招聘系统中完成在线报名视为无效报名。后续考核方式在医院招聘系统通知,请留意邮件通知。接到面试及试岗通知的应聘者请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等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医院人力资源科验审。通过验审人员方能参加后续考核等工作。
2.由人力资源科牵头,与用人科室一起对符合基本应聘条件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方式采取试岗、笔试、操作考试、面试等形式。
3.通过考核人员参加入职体检,完成签订劳动合同等入职手续。
4.人力资源科
联系电话:023-65715688,联系人:吴老师
三、疫情防控要求
1.应聘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渝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入医院进行后续考核。
2.应聘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可摘除口罩以外,其他环节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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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