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招聘部分临床医师、技师(编外)工作人员,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聘程序
1.请应聘人员务必于2021年8月30日17:00前登录此链接/index.html完成在线报名。
2.由人力资源科牵头,与用人科室一起对符合基本应聘条件人员进行考核。
3.通过考核人员参加入职体检。
4.完成签订劳动合同等入职手续。
注:未在招聘系统中完成在线报名视为无效报名。后续考核方式在医院招聘系统通知,请留意邮件通知。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批次共招聘19个岗位临床医师、医技岗,招聘人数为43人,岗位情况详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无经济、刑事等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6.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从事相应工作的。
如有以上情况,取消报名资格。
(三)岗位条件
1.学历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应届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年龄要求:原则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3.其他要求:(1)具有三甲医院或者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工作经验者优先;(2)在校期间成绩优异或在竞赛中获奖者、有一定特长者优先;(3)医师岗位,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者优先;(4)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有CSCD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论文者优先。
三、疫情防控要求
1.应聘人员须持“渝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入医院进行后续考核。若因体温异常、咳嗽、乏力等症状,经现场专业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由现场专业医务人员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视同放弃考核资格。
2.应聘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可摘除口罩以外,其他环节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核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来自或经过中、高风险地区或者近14天出入境的人员须提供近七日核酸检测结果。
四、其他
接到面试及试岗通知的应聘者请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初始学历开始提供)、初始学历开始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医院人力资源科验审。通过验审人员方能参加后续考核等工作。
若有疑问,请联系医院人力资源科。
(联系电话:023-65715688,联系人: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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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