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以下简称“新个税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确保“新个税法”的顺利实施,向我院广大医护人员普及国家“新个税法”政策内容、享受税改红利,做好新政策下我院纳税工作,2019年1月17日下午,我院特邀请税友集团旗下财税学院肖渝老师到我院开展《个人所得税法》专题培训会,培训会由分管财务工作的王惠来副院长主持,在院院领导、我院医护人员共计15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王惠来副院长首先介绍了“新个税法”的相关背景,指出本次个税改革首次采用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以及增加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是一项利国惠民的重大改革举措。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政策、把握政策,维护好自己的切身利益,同时也要诚信申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随后,肖渝老师进行了“新个税法”相关政策的解读。首先肖渝老师对征税对象和计税方法作了简要的介绍,强调”新个税法”实行综合计税方法,即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4项收入按年计税。由扣缴义务人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再由纳税人于次年3月-6月进行汇算清缴。接着,重点解读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享受条件、扣除标准、申报方式以及扣除方式。同时强调,纳税人应准确提供附加扣除信息,并留存相应的资料备查。并着重强调纳税人本人应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接着,医护人员对相关政策理解不清的地方提出疑问,主讲人进行了一一解答。
最后,财务科江霞科长对扣除注意事项、申报时间安排等进行再次强调。培训现场,参训人员仔细聆听,认真记录,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切实达到了读懂政策,熟练操作的目的。为后续“新个税法”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医院财务科同志将为全院医护人员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进行指导,切实帮助我院医护人员做到懂政策、会操作、能申报,推动个税改革在我院落地落实,确保我院医护人员能够充分享受个税改革带来的红利。
王惠来副院长作“新个税法”相关介绍
肖渝老师作“新个税法”相关政策解读
现场答疑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