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银河关于印发<银河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重医大文〔2018〕447号)《银河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等文件要求,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统筹考虑重庆市疫情防控要求,现结合《银河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办法》的文件要求及银河(以下简称“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录取细则。
一、“申请-考核”工作安排
(一)总体安排
序号 |
时间 |
内容 |
1 |
5月1日-5月7日 |
邮寄纸质版申请材料至我院科教科并向我院指定邮箱提交电子版材料 |
2 |
5月6日9:00-5月10日12:00 |
学校招网招生系统报名并在系统中提交电子版材料 |
3 |
5月10日-5月14日 |
资格审查并公示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 |
4 |
5月16日 |
网络远程考核演练测试 |
5 |
5月17日-18日 |
正式考核并拟录取 |
6 |
5月25日左右 |
调剂考生申请考核并拟录取 |
(二)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导师 |
计划数 |
105105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01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青少年情绪障碍与自杀自伤,危机干预 |
况利 |
1 |
(三)第一志愿考生综合考核时间安排
2021年5月17日上午8:00进行考核。
二、“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报考条件
报考博士“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在符合我校2021年博士招生章程规定的条件基础上,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6成绩≥425分(百分制合格无效);
2.新托福(IBT)成绩≥80分(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及以后);
3.雅思(IELTS)成绩≥6.0(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及以后);
4.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成绩合格;
5.WSK(PETS4或PETS5)成绩合格(有效期为2015年1月1日及以后);
6.新GRE≥305(有效期为2015年1月1日及以后)。
(二)学术水平要求
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和追求真理的恒心,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与报考专业相关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科研成果。
三、申请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
1. 材料提交方式
考生须按要求同时通过以下三种途径提交材料(三种途径缺一不可):
(1)考生须将下列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材料纸质版于2021年5月1日至5月7日(以邮戳时间为准)通过邮政EMS寄送或于2021年5月6日至5月7日由本人提交到我院科教科处。任何其他方式邮寄(如:快递公司邮寄、普通邮寄、挂号信邮寄等)一律不予接受,并不予查询、查找,造成遗失、下落不明等后果,由考生负责;
(2)考生须于2021年5月10日12:00前在学校研招系统进行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3)考生须于2021年5月7日24:00前将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材料以“申请专业代码+申请专业名称+申请导师姓名+考生姓名”格式命名的文件压缩包提交至我院招生邮箱1103705315@qq.com。
2.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第一类材料:以下材料电子版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上传,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一)”(文件大小100M以内);以下材料纸质版按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封面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一)”。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②往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应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证;
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银河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表中“本人思想政治表现自述”签名栏及以后的栏目均需手写);
④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往届生: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⑥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下述材料之一即可):CET-6成绩单、新托福(IBT)成绩单、雅思(IELTS)成绩单、GRE成绩单、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成绩合格证书、WSK(PETS4或PETS5)成绩合格证书;
⑦学术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求2016年4月30日及之后获得或发表):发表论文(英文:文章全文+SCI收录的论文须由大学图书馆或其他专门机构出具收录证明;中文:封面+目录+文章全文)、承担科研项目批文、各种奖励的获奖证书、发明专利批文等;
⑧申请专业相关领域的教授和申请人硕士生导师的推荐材料(在“银河研究生招生网”下载准去下载,签名处需专家亲笔签名);
⑨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我校在职职工可由学校或医院人事处提供盖章版的“职工报考研究生名册”到报考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其余考生在“银河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⑩申请专业学位的还须提供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⑪银河2021年博士生诚信考核承诺书(见银河研招网《银河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拟录取工作安排》附件1,签名处须手写签名)。
(2)第二类材料:填写上传电子版和邮寄纸质版《2021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学术成果清单(见银河研招网《银河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拟录取工作安排》附件2),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二)”,此清单填报内容应与第一类材料⑦对应。
(3)第三类材料:往届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全文,电子版(PDF版)文件和纸质版材料封面命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三)”。
(二)资格审查并确定考核考生名单
1.我院专家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2.以科研成果业绩为主要筛选标准,学术水平排序办法为:以申请人近五年(2016年4月30日-2021年4月30日)的科研成果业绩为筛选标准,评分规则参照《银河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重医大人〔2014〕17号(不考虑科研产出单位)中的《科研量化评分表》按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考生名单。
3. 进入考核人数比例:博士生招生计划数<5的学科,招生指标与进入考核人数的比例为1:3。
4.因其他学科筛选淘汰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自愿申请调剂到报名人数低于可进入考核人数的学科,调剂考生也按我院制定的资格审核评分进行筛选。
四、考核前准备工作
(一)准备考核所需软硬件设备、场地
1.根据学校要求,我院采用双机位视频监控模式进行远程网络考核,即“PC+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建议)、“智能手机+智能手机”。
2. 考生须提前准备通畅的网络线路,两台设备中务必确保一台设备使用有线或4G/5G网络,如用无线网络,须使用较高配置的路由器,同时做好4G/5G热点网络应急准备。
3. 统一使用“腾讯会议”为主系统,“WeLink”为备用系统。每位考生均须在两台设备上同时下载安装主系统和备用系统,以应对主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运行时,立即启用备用系统,保证考核出现应急情况时系统之间快速切换。
4. 考核前考生须按要求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1号机位”(登陆“腾讯会议”系统),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实现线上面试功能;“2号机位”(登陆“WeLink”系统)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度拍摄,要保证考生本人和考试屏幕能清晰被考核专家看到,实现平台备用和监考功能。
5. 复试场所应为光线适宜、安静无干扰、相对封闭的场所,不得选择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保证每个考生在所报考专业复试时间段内单人封闭房间,复试全程禁止他人进入,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二)考核前演练测试
每位考生在所报考专业考核前进行1次演练(具体演练时间另行通知 ,详见我院官方网站),测试系统包括主系统和备用系统,即“腾讯会议”系统和“WeLink”系统,以确保主系统出现问题无法正常启用时,能熟练进行备用系统的切换和操作,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1. 我院将根据各个专业考核最终人数决定是否进行分组考核和分组抽签(需要分组考核的专业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按照演练安排准时参加,提前测试音频、视频等是否正常,网络是否通畅。
2. 凡因未参加演练测试或测试后未按要求对设备、网络、场地等进行整改的考生,考核过程中出现任何影响考核进程的问题导致考核无法正常进行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 考生在演练过程中演练工作人员将指导考生分别创建“腾讯会议”和 “Welink”的预定会议室,考生须将预订的会议房间号、联系电话发送给演练工作人员,并进行预演。
(三)考核过程需要的物品准备
1.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 黑色签字笔1支和空白A4纸一张。
五、考核流程
(一)考生候考
考生在“1号机位”设备上提前30分钟登陆“腾讯会议”系统,自行调试设备、网络、声音,调试正常后,进入候考会议室,并更改以“考核序号+考生姓名”的格式更改备注,等待正式考核的邀请。候考期间考生需严密关注考核工作人员在候考会议室中推送的消息。
(二)资格审查
考生提前准备好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配合面试工作人员完成身份核查。
(三)备用系统登陆
考生同时在“2号机位”设备上登陆 “WeLink”系统,并进入提前自行创建的虚拟会议室房间,全程开启摄像头,关闭扬声器、麦克风。
(四)正式考核
每位考生的考核顺序号为随机生成,和试题号相对应,从“腾讯会议”系统接受考核邀请,由考核专家小组组长发出指令,考生按考核顺序进入考核,每名考生考核时间30分钟。
(五)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由专家组成员根据每位考生的考核情况并结合评分标准进行线下独立记名打分,取全体专家组成员的平均值作为每位考生的考核成绩(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应急预案
1. 出现主系统异常情况
考生端和我院考核小组端系统异常包括因设备、网络问题、突然停电等突发事件引起的系统音视频效果极差、卡顿、掉线、崩溃等异常。当发生异常后,应采取以下措施:
(1)考核小组组长宣布暂停复试,考核工作人员立即电话联系考生并进行自我设备检测,及时找出故障原因、尽快排除故障;
(2)若10分钟内故障排除,该生继续复试,故障发生前已考核部分有效;系统故障出现前已经问出某一个题目,则继续考核时不再回答此道题目,由专家组随机抽取一道难易程度相近的考题来替代,后面未回答的考核题目不变,考核继续;
(3)若10分钟内故障无法排除致使考核无法顺利进行,暂缓该生考核,该生已考核部分无效,排在本组最后一位重新抽题考核;若经调试后考生端“腾讯系统”仍无法正常考核,则切换到备用系统进行考核;若备用系统因硬件、网络或其他原因致使不能正常考核的,立即将本组已完成的考核成绩封存,本组已完成的考核成绩有效,其余考生择期考核;
(4)若连续3个考生出现异常,立即切换备用系统。若备用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则择期考核,已完成考核的考生成绩有效,并立即封存;
(5)若考核小组端故障在60分钟仍无法排除,则立即将本组已完成的考核成绩封存,其余考生择期考核;
(6)择期考核的专家原则上与初次考核专家组相同;
(7)所有异常处理均须记录和录像。
2. 如考生因自身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无法按时参加考核的,由考生向我院研究生管理处报告,我院研究生管理处报我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如何处理。
3. 对其它无法预料外力所造成的考核中断,由考核小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七)考生注意事项
1.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考核材料,逾期提交视为无效报考。
2. 考生在进入候考室时,须提前准备好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进行身份查验。
3. 正式考核过程中,考生须保持紧急电话畅通,关闭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考核的应用程序,考核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考生须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有线耳机、无线耳机、耳塞、耳饰;考生考核全程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转换考试界面,视频监控设备不得无故中断,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考生周围不能有任何与考核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考核过程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或旁观;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背景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4. 迟到考生或者错过自己抽签号码的自动排在本组其他考生考核结束后再进行考核,若本组考核结束时仍未到候考室候考,且电话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5. 考核全程禁止录音、录像或截屏,禁止发布、传播考核相关内容,考核过程中以官方信息为准,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
6. 考核过程中考生应自觉服从考核小组、考核秘书等考核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有非法操作等扰乱网络考场秩序的行为,如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刑法修正案》(九)、《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教育部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诚信电子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7. 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我院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各项考核环节。特别提醒:不能按我院的要求完成考核各环节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8. 考核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当地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减少流动,做好个人防护,健康应考。
六、录取规则
(一)各学科按招生分配指标在本学科范围内将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当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科研业绩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考核总成绩和拟录取结果在各学科考核结束后24小时内公布。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本学科的未录取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考核期间存在以下问题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5.考生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
6.不服从学校对考生拟录取院系、专业及导师调剂者;
7.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考生是否录取应以综合考核成绩为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英语水平考核成绩+基础和专业知识考核成绩+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我院在二级学科(内、外科按三级学科)范围内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本专业的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若出现报考某一导师的拟录取考生数大于该导师的招生计划数,导师须按照拟录取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认。未被导师确认的拟录取考生需在本专业(方向)内调整导师。不符合我院安排导师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专业(方向)拟录取。
(三)拟录取考生须在银河研究生招生网站“下载专区”下载《银河2021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确认书》,填写后在各学科(专业)拟录取名单公布24小时内发送至指定邮箱1103705315@qq.com,文件命名为“拟录取专业+报考号+姓名”。拟录取确认表的填写和提交非常重要,若拟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将视作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相应学科的未录取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调剂相关政策详见我院官网后续通知。
七、监督和复议
我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研究生院、医院纪检监察室的全面监督,考生可通过银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纪委、医院纪检室进行申诉。
银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
银河纪委办公室电话:023-68486606
6163银河.net163.am科教科办公室电话:023-65715632
6163银河.net163.am纪检室办公室电话:023-65712388
八、其他
关于报考条件、学习年限、录取、导师、就业、学费标准、奖助学金、注意事项以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银河二○二一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执行。
银河
2021年4月30日